400-6820-18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国联水产: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发布时间:2014/5/27 17:05:47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未获得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和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事宜将另行举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26日(星期一)上午09:30
  
  2、召开地点: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平南路6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总经理陈汉先生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14,456,7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93%。
  
  四、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4,456,7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表决通过。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4,456,7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表决通过。
  
  3、《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4,456,7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表决通过。
  
  4、《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4,456,7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表决通过。
  
  5、《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4,456,7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表决通过。
  
  6、《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4,456,7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4,456,7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表决通过。
  
  8、《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4,456,7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表决通过。
  
  9、《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湛江国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4,456,7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表决通过。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由于独立董事存在连续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不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本议案的子议案同意股数均为0股,本议案未获得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和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事宜将另行举行。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的方式分别选举冼海平先生和林妙嫦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算起。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冼海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214,456,782股,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2)选举林妙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214,456,782股,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湛江国联水产(300094)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分享到微博: 新浪 腾讯 网易 搜狐 凤凰

旺旺好渔资

第十七届农聘中国水产人才网络招聘会

恩康药业

中农华威